112學年度修讀「學、碩一貫學程」申請日期11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止。請大四同學踴躍申請「地理系學、碩一貫學程」。
※ 申請資格為本校大四學生。
※「 地理系學、碩一貫學程」申請表格(如附件)。
※ 本校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第二條:預研生名額,以該系所學位學程當年度教育部核定碩士班招生名額之四分之三為限(小數點後無條件進位)。
※ 學、碩一貫學生選課表格,請統一使用「學碩一貫-選課申請表」(如附件)。
地理學系學、碩士一貫學程申請表.pdf
附件2-學士班學生修讀碩士班課程-選課申請表.pdf